我们日常生活中,对意外的理解大致两个:一是指料不到的情况;二是指意想之外的不幸事件。在保险的语言体系里,意外的解释偏向于后者,而保险条款的解释则要比“不幸事件”更为严谨。大家可以把家里的保单拿出来看一下,几乎你买的各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的责任约定都是一样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对造成对身体的伤害。很明显,达成意外伤害的认定必须有四个条件: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而且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有人会说保险公司的定义也太苛刻了吧,其实不然,在全球的所有的保险公司中,对于意外伤害的判定条件基本都是这样的。下面我来带大家一起解读一下,意外伤害的四个条件。
一、外来的
“外来的”一般是指意外的发生来自于身体的外部,而非身体内部的原因造成,这个内部原因其实就是指疾病。
如果因为疾病所导致的意外结果,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在实例中,有被保险人发生猝死,保险公司拒赔,客户家属是无法认同。他们认为家人的身体一直很好,现在突然身故了,这当然就是一次意外事件。但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猝死的原因都是因为身体的疾病所导致的,只是大部分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患病而已,再加之发生突然,所以大家有这样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但经过太多事后的医学检查证明,猝死的原因大多来自于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所以,礼貌似意外的猝死,是不能算作意外的。
再说一个例子,就是我们常听说的中暑。在我们的眼中,一个人发生中暑当然就属于是意外,但是就如同“很多我们的理解和专业领域的理解是有差别的”一样,保险公司的条款认为,中暑导致的死亡,是不能判定为意外理赔范围内的。那是因为中暑也是一种疾病,因为高温而引起的个别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效,体内热量过度聚积后,所引发的神经器官受损类疾病,医学上称为:热射病。这就是为什么中暑这种情况,并不是发生所有或是绝大多数人身上,它们只发生于极少数体质虚弱的人群。
二、突发的
突发,是意外伤害认定的最重要的概念,它的特征是相对于缓慢发生而言。
“突发的”,指是在短时间内骤然发生的剧烈行为,还汉来得及预见,就已经遭受的伤害,比如爆炸、撞击等。而如果在较长的时间内缓慢发生,比如长期接触水银发生的中毒,或是在工矿这种灰尘环境里长期工作导致的尘肺,都不具备突发的特征。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有些突发情况发生后,开始并未表现出意外结果,但经过了一段时间后,意外伤害才会被发现。比如我们常看到街上被车撞到后,被撞者当时没事且行动自动,但回到家后了几天甚至数月后,伤情开始发作。这是因为当时的撞击或许已造成当事人脑震荡或器官位置偏离,经过潜伏期后才发作。此类情况也应作为意外伤害来处置的(在这一点上,很多保险公司的核赔有时会搞错),因为伤害原因与伤害结果之间,是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的。
三、非本意的
非本意,其实就是故意的反义词。表示该结果并不是我们有意所追求的。这样的要求原因就一个:防止被保险人逆选择。
说一个本月初发生的案例。湖南娄底的一名男子何某,9月份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万保额的意外险,10月初故意制造驾车沉河,死不见尸的假象,为的就是骗保去偿还外债。结果不仅没有得逞,而且还造成了其妻带着一双儿女跳河殉情的家庭惨剧。何某的制造假死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就是本意追求的违法结果,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理赔的。(当然,需要说一句的是,对于这起案例中假死现身的何某,如果真的是有意自杀而死亡,当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说明其是有意自杀的话,最后的结果应该还是会得到那万赔付金的。)
在保险公司意外险理赔发生的矛盾中,出现的情况可能会更为复杂。比如被保险人明知这是危险行为,但因为自己疏忽或是过于自信,而仍然实施该行为的主观动作,也排险在“非本意”之外。
比如某日,隔壁老王趁小张丈夫出差之际,到小张家与之约会,中途小张的老公突然返回家中,老王怕隐情败露,选择从三楼的窗口跳逃,结果头着地当场死亡。老王生前买过一份50万的意外险,老王的妻子申请赔偿50万,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最后上诉至法院。保险公司认为,老王从三楼跳下的这一动作,主观上是故意的,而且作为成年人的老王,应该能够预见到这样跳楼有可能会导致非死即伤的后果,仍然选择故意跳下,这一个行为不属于意外条款中的“非本意”,最后法院的判决拒赔,保险公司胜诉。
从上述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自杀骗保和老王作死的行为,都是可以引用非本意来进行排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非疾病
这一条应该是最容易理解的了,大家可以结合第一条“外来的”一起理解,只要能够被证明该意外发生的近因(导致意外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是外来的而非疾病,就可以判定为意外。
比如老李独自去野外郊游,中途不慎摔伤,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为下雨导致其感冒,进而引发了肺炎最后身故。在这起案例中的老李死亡的近因是摔伤,而非肺炎。
好了,今天我们聊到了什么叫意外和意外伤害,讲解了保险公司对于意外认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个构成要素,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了。所有谣言的传播都来自于无知和恐惧,希望我们的客户在平时多多积累一些和自身利益切切相关的基础知识,让“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担心远离我们,学会运用保险这一科学金融商品,来构建自己的美好生活!
如果大家有其它关于意外伤害的问题,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