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道分发的气体意外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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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5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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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疑问:最近一朋友在上班途中偶遇事故,但公司却说这不属于工伤范围。请问小忧,劳动法中是怎样认定工伤的呢?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着落不明的;(六)、在上放工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法规划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你朋友的情况要看事故责任方在哪一方,并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都可以认为是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另外,补充几个特殊的、容易有疑惑的工伤情况。

陪客户吃饭喝酒,导致酒精中*算工伤吗?下班之后,公司安排职工陪客户吃饭,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陪客户吃饭可视为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事故是因为醉酒、吸*、故意犯罪、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或者不是事故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员工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我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需要取证的方向是:活动是由单位组织并由关联企业承担经费,系因公外出;单位组织团体旅游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团队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即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与其单位的工作存在关联性。工作聚餐中猝死算工伤吗?如果是公司组织的带有团建、拓展等工作性质的聚餐活动,应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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