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大雪,让北京变成了冰雪世界,也引发了一场关于“雪天上下班,路上滑倒摔伤能不能算工伤”的讨论。实际上,在五险当中,因为发生几率小、享受待遇的人群少,工伤保险一直
雪天上下班摔伤不算工伤
下雪当天,市气象台就发布了道路结冰*色预警信号。这几天出门上班,常有人疑惑:这冰天雪地的,在上下班路上滑倒摔伤了,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明确答复:不算,但可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是外出开会,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则可被认定为工伤。
明明都是为了工作,都是在路上,为什么外出开会就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就不算呢?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的专家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7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项法律规定来看,上下班路上滑倒或摔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上述第六款的法定情形:“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专家表示,员工上下班路上,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所以不是所有受的伤害都算是工伤。只有因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才算符合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过,即便在上下班路上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也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可以。这里需要有一个重要的书面证据,就是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并且在描述时,员工责任要小于或等于50%的法定责任才可以。
过劳死符合条件才可被认定为工伤
去年11月底,因艺人高以翔参加某综艺节目不幸去世,“过劳死”一词再引热议。其实,与演艺圈相比,互联网、金融、医疗、传媒等普通行业加班加点也时常发生。长期超负荷工作很容易影响身体健康,猝死的新闻也屡次见诸报端。如今,“过劳死”已经成为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