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道分发的气体意外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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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弈赔找到原因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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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洋出诊的医院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9192503.html

意外险只赔意外,什么是意外呢?

外来的

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而非自身造成的。

突发的

指在一瞬间或较短时间内造成的事故。

非本意的

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

非疾病的

指非因自身疾病导致的身体伤害。

为什么有人说意外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被人杀害

近期杭州来女士的案子闹的是沸沸扬扬,问题来了——被他人杀害算不算意外,意外险赔吗?首先来看意外险通用的免责条款:

1、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人

2、被保人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造成的被杀害

列为免责条款,意味着不予理赔。

之前的泰国杀妻案,也正是查清真相后不予理赔。排除这两种情况之外,“被他杀”能满足“非疾病”,“非本意”,“突发的”,“外来的”这四个条件的,所以“被他杀”在保险中属于意外。

食物中*

食物中*要分情况而论:

群体性的“食物中*”事件属于意外;

个体性的“食物中*”事件不是意外。

例如你吃了一个常规食物过敏或食物中*,这可能是你自身体质问题,这属于病理性范畴,不是意外;如果你吃的是坏的变质的或较危险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或没处理干净的河豚,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属于完全可预见的,不是意外。因而对于个体性“食物中*”,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第三方责任

涉及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要根据责任划分来赔。

第三方全责,则由第三方全额赔偿,你自己购买的意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因而不要放弃向对方追偿的权利,尤其是交通事故。因为你放弃追偿,你也不能再找自己的意外伤害险来报销,只能自己吃亏。

而保险公司让你提供的意外事故证明,其实就是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

猝死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猝死的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至于多短时间内可认定为猝死,至今尚无公认的统一标准。但通常猝死是由于自身因素引起,不满足“外来的”、“非疾病的”,不属于“意外”,通常意外险不赔。而带有“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可以理赔。

当然,这并非绝对的不赔。

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突然猝死可能涉及多方面因素,例如外界高强度运动导致的心源性猝死(高以翔案例),这一案子涉及了外部因素的剧烈变化,我们不能武断判断赔与不赔。而要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多维度考虑后作出判断,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多,也有一些判赔案例。

近因原则单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如该原因属保险事故,则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我们发现,只要充分理解导致“意外”的四大因素,我们就能较好判断意外险是否理赔,而不是一味认为理赔难。

那么问题来了,自杀身故,意外险赔吗?

答案是不赔。

自杀并不符合“外来的”、“非本意的”因素,因此不属于意外,不会赔付。

当然,也有例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杀,意外险需要赔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不包括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再比如证据不足时,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TA自杀,保险公司就得赔了。到底赔不赔,这里面学问可大着呢!

若展开讲,又是一系列弈品课堂精品课程。而这也让很多朋友感到迷惘。遇到理赔上的“麻烦”了怎么办?从头自学太麻烦,还是安安心心找弈赔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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